點擊數:11203 發布時間:2011-6-1 來源:網絡
根據國內外礦產資源形勢,我國對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政策進行了調整和充實,逐步形成了以鼓勵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和加強礦產資源保護為重點的礦產資源政策體系。 ■勘查政策 1.調整地質勘查區域布局,重點加強能源、黃金、銅礦及非金屬礦產的勘查。按照成礦遠景區劃,選擇30片跨省的重大成礦區開展普查工作,大力加強區域調查和普查工作。 2.把能源礦產放在重要位置,加強銅、錫、金、鉻等礦種和鉀、金剛石、硼、高中檔寶石、石墨、滑石、優質石料、黏土類礦物及其他礦物原料等非金屬礦產的勘查。 3.建立專項勘查基金,加強重點礦種的地質勘查工作。先后建立基金的情況為:建立金、銀發展基金,實行金礦儲量獎勵,鼓勵多做金礦地質工作;建立銅礦地質勘查專項補助經費,加強銅礦地質勘查工作;從石油、天然氣、煤炭產品銷售收入中提取一定的比例,建立專項基金,加強對上述資源的勘查。 4.印發《礦產資源勘查成果有償使用管理試行辦法》,規定勘查成果屬無形資產,使用國有資金取得的勘查成果所有權屬國家,國有地勘單位享有法人財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