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數:2120 發布時間:2007-05-10 來源:物資采購網
大理石“出身”有講究。國內大理石要比洋大理石便宜近半,消費者裝修時一定要睜大眼睛,細問“出身”。
2006年11月26日,顧先生與某石業制造有限公司簽訂合同,定購“莎安娜米黃”大理石65平方米,單價1100元,總價7.15萬元。工程結束后,連同大理石和人工費共需支付8萬余元。
8萬元不是個小數目,顧先生留了個心眼,找到大理石產品專賣店比對,結果,發現同樣的大理石價格卻便宜許多。顧先生認為該石業公司蒙騙了他,提出“退一賠一”要求,石業公司不理會,而是令其立刻付清包括石材和人工全部工程款項,不然就拆除已鋪設好的大理石。
進退兩難,顧先生求助于盧灣區消保委。消保委接受后調查發現,市場上的“莎安娜米黃”,因產地不同,價格差距懸殊。消保委認為,石業公司利用價格信息的不對稱,沒有明示大理石的產地,現在使用國內大理石裝潢,價格卻比照進口大理石,明顯偏高,是一種損害消費者知情權的行為;消費者是在缺乏對大理石產地了解的情況下,盲目地簽訂了協議。最后,在消保委據理力爭下,石業公司同意降價,雙方按6萬元結算。消費者減少損失2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