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人事廳、福建省工商聯《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非公有制企業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價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閩人發[2005]59號)和《關于進一步明確非公有制企業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價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閩人發[2007]179號)文件精神,現將我市非公有制經濟組織職稱申報工作介紹如下:
一、范圍和對象
在我市非公有制企業中直接從事工程技術、經濟管理、石材加工工程等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均可申報評審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二、申報時間
(一)工程技術類:
1、2月20日-3月5日;2、5月20日-6月5日;
3、8月20日-9月5日;4、11月20日-12月5日;
(二)經濟類:
1、5月20日-6月5日;2、11月20日-12月5日;
(三)石材加工工程類:
1、5月20日-6月5日;2、11月20日-12月5日。
以上為材料報送時間,請申報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集中申報。
三、職稱評審種類
1、經濟專業:經濟管理、工商管理、市場營銷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管理、金融、房地產等。
2、工程技術專業:
(1)建筑類:土建施工、建筑安裝、建筑造價、建筑管理、建筑材料、園林綠化等。
(2)綜合類:電子、機械、管理、水利水電、化工等。
3、石材加工工程專業:石板材加工、石材修復、水刀拼花等。
四、申報非公有制專業技術職務學歷和年限要求
(一)正常晉升
1、申報評審“助師”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應具有本專業中專畢業學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或具有本專業大專畢業學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中專、大專畢業見習期滿,可按有關規定考核確認“員”級。大專畢業考核確認“員”級后,仍從事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或本科畢業見習期滿1年,可按有關規定考核確認“助師”級。
2、申報評審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應具有本專業中專畢業以上學歷,擔任“助師”級專業技術職務4年以上。
3、申報考核確認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應具有本專業大專畢業以上學歷,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5年以上,并擔任企業部門經理以上職務。
具備非本專業畢業學歷的專業技術人員,應取得大中專院校本專業主要科目(大專三門、中專四門以上)進修結業證書(含專業證書班),或參加大專院校本專業培訓累計一年以上,或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年限增加二年。
(二)破格晉升:按照福建省人事廳、福建省工商聯《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非公有制企業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價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閩人發[2005]59號)和《關于進一步明確非公有制企業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價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閩人發[2007]179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
五、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初級職稱提供材料清單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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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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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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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經濟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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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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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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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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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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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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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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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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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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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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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技術職務申報簡明表一式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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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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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技術職務申報簡明表一式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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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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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專業技術工作總結(2000字以上)一式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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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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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專業技術工作總結(2000字以上)一式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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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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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單位在職及工作年限證明一式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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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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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單位在職及工作年限證明一式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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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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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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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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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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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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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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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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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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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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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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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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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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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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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證書或證明復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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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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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證書或證明復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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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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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書(承諾申報證書和材料的真實性)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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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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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書(承諾申報證書和材料的真實性)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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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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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寸免冠照片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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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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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寸免冠照片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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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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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經濟專業人員應提供專業論文1篇一式2份,字數不少于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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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1、以上申報材料復印件統一采用A4復印紙,裝訂成冊,材料封面內容體現個人申報所提交材料清單;2、有關非公職稱評審材料請從南安人事人才網(Http://www.nananrc.net)“南安市非公職稱評審專欄”下載,石材加工工程評審政策見附件《泉州市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石材加工工程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實施意見》并參照助理工程師進行申報;3、學歷要求:2000年以后畢業的大專學歷以上人員應提供電子學歷證明: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查詢系統(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下載電子學歷注冊備案表,2000年以前畢業的大專學歷以上人員應提供報到證或人事檔案保管部門蓋章的學籍檔案寄存證明;中專(或職專)學歷人員應提供人事檔案保管部門蓋章的學籍檔案寄存證明或教育部門招生花名冊或學校錄取花名冊及畢業證書或畢業生登記表;4、參評企業請指定專人負責并填好本單位申報人員匯總表并發送至南安市非公職改辦(郵箱:narsr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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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注意事項
1、閩人發[2007]179號規定,對參加評審或考核確認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原則上應有下一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任職經歷;
2、對不具備規定學歷,申報破格晉升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獲得的生產經營類的表彰,適用于經濟專業破格條件;工程技術類的表彰,適用于工程技術專業破格條件;
3、根據《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建筑業發展壯大的若干意見》(泉政文〔2014〕98號)精神,取得二級注冊建造師、二級注冊建筑師、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者,可按符合學歷條件申報評審工程師;獲得一項及以上省優質工程獎的施工企業項目經理,可破格申報工程師;
4、申報職稱個人所提供證件應真實,如發現弄虛作假者,按職稱評審規定紀律處理;
5、申報材料應按閩人發〔2002〕154號文件的有關規定進行公示。申報人員所在單位應將申報人員填寫并擬上報的《非公有制企業專業技術職務申報人員簡明表》在本單位顯著位置張貼公布7天以上,材料真實、符合申報條件、群眾無異議的,方可推薦上報。同時應在該表的“企業推薦意見”欄中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的“基層單位意見”欄中注明“經公示(公示期為××××年××月××日至××月××日),材料真實,符合高(中、初)級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條件,同意推薦”,并加蓋單位公章;
6、《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中“基層單位意見”欄需體現其負責、參與或協助某項工程或科研等專業技術方面成績;
7、對提供的復印件,除需提供原件核對外,所在單位還應在復印件上注明“原件復印”并加蓋公章;
8、收費標準: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閩價費[2008]361號規定,初級職稱評審費 300元/人次。
聯系人:小李 聯系電話:0595-86383557 傳真:0595-86393557
聯系地址:南安市江北大道人力資源大廈四樓
二0一五年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