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專業委員會定名為;“中國石材協會應用護理專業委員會”。
第二條 本專業委員會是由中國石材協會會員單位中從事石材防護,翻新,病癥治理以及其他應用方面業務的會員組成的中國石材協會的分支機構。
第三條 本專業委員會的宗旨是為全國從事石材防護、翻新、病癥治理以及其他應用方面業務的企業發展服務,在政府、協會和企業之間起橋梁和紐帶作用,從而推動整個行業的發展。
第四條 本專業委員會隸屬于中國石材協會,并在其指導下開展工作。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五條 本專業委員會的主要業務是;
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承辦政府部門和協會委托辦理的各項任務,反映企業愿望。
二 在行業內開展調查研究,為政府有關部門和協會制定本行業技術經濟政策和發展規劃提出建議。
三 制定行規行約,在行業內開展資質認證工作,建立行業自律機制,推動橫向聯合,促進行業持續、健康、協調發展。
四 開展技術咨詢服務,提供國內外技術情報和市場信息,組織經驗交流,推廣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和新設備,為會員企業服務,提高企業的技術水平和競爭能力。
五 利用多種形式開展各類培訓,為企業培養人才,以提高企業人員的技術業務素質。
六 維護本行業的利益和會員的合法權益。
七 開展其它有利于行業發展的工作。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本專業委員會設主任1名,常務副主任4名,副主任若干名,常務委員數約占會員總數的1/3。
第七條 主任、常務副主任、副主任、常務委員由中國石材協會秘書處與會員單位協商提名,由本專業委員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四年,連選可連任。
第八條 本專業委員會下設專家組,專家組成員由行業內的有關專家組成,由中國石材協會秘書處與會員單位協商提名,由常委會研究確定。專家組可根據需要聘任顧問。
第四章 經費管理及其他
第九條 本專業委員會的活動經費由中國石材協會劃撥,所有合法收入一律上繳中國石材協會財務,在中國石材協會帳號下單獨列支、單獨核算。本專業委員會的所有資產屬中國石材協會。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條 本工作細則經2010年10月21日專業委員會會員大會表決通過,并報中國石材協會批準。
第十一條 本工作細則的解釋權屬中國石材協會秘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