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稱:永和紅荔路道路市政工程
二、招標單位:廣州開發(fā)區(qū)土地開發(fā)建設中心
聯(lián)系人:蘇廣斌 聯(lián)系電話:020-28068840
項目代建單位:廣州永和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劉平 聯(lián)系電話:13710361076
招標代理機構(gòu):廣州市恒茂建設監(jiān)理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劉仁鳳 聯(lián)系電話:13424004685
三、建設地點:廣州開發(fā)區(qū)永和紅荔路
四、招標內(nèi)容、規(guī)模及標段劃分:道路寬20米,長600米。道路市政工程含行車道,人行道、供水、排水、排污、路燈、電纜溝、綠化、交通工程;交通工程包括交通標志,標志線,交叉口信號控制與交管管線施工工作,具體內(nèi)容詳見本工程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
五、預計發(fā)包價:約1800萬元(其中交通工程約100萬元)
六、資金來源:財政投資
七、報名及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時間:
2008年12月 15日---- 2008年 12 月 16 日
上午: 9:30 —— 11:30 下午:2:00 —— 4:00。如報名參加投標的申請人數(shù)量過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競爭時,經(jīng)報工程管轄招標監(jiān)督機構(gòu)備案,招標人可以發(fā)出補充公告,適當延長報名時間。
報名代表人須持企業(yè)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身份證辦理報名。
八、報名及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地點:
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開發(fā)區(qū)、蘿崗區(qū)交易部(廣州開發(fā)區(qū)志誠大道302號融匯大廈10樓)
九、投標人資格預審合格條件:
1、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2、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按國家法律經(jīng)營;
3、投標人均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企業(yè)資質(zhì)證書及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4、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或以上資質(zhì);
5、投標人已按照附件1的內(nèi)容簽署蓋章的投標申請人聲明。
6、投標負責人應具有擬擔任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級或以上的建造師資質(zhì),持有項目經(jīng)理安全培訓考核合格證(B類);
7、投標人自2006年10月至今在廣州地區(qū)完成過質(zhì)量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或以上資質(zhì)方能承接的類似工程且合同額在900萬元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業(yè)績,需同時提供經(jīng)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確認的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報告、類似工程所屬業(yè)主名稱、地址、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企業(yè)業(yè)績查詢以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企業(yè)庫企業(yè)項目公布業(yè)績數(shù)據(jù)為準);
8、投標人須承諾投標企業(yè)在投標報名截止前已在廣州市建委完成告知性備案(有關企業(yè)在廣州市建委辦理告知性備案情況以廣州城市建設網(wǎng)公布為準)。
9、關于聯(lián)合體投標: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10、投標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質(zhì)量管理體系認證;
11、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區(qū)不良記錄的單位和個人報名,不良記錄具體名單以接受報名時廣州開發(fā)區(qū)網(wǎng)站(http://www.getdd.gov.cn)上公布名單為準。
十、正式投標人的確定方式:
1、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 12名時,取全部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為正式投標人。
2、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超過 12 名時,在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中隨機抽取 12 名成為正式投標人。
3、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不足5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十一、接受報名及資格預審工作執(zhí)行《關于發(fā)布〈廣州市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公開招標正式投標人確定方式的規(guī)定〉和〈廣州市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公開招標評標委員會和評標辦法規(guī)定〉的決定》(穗建法[2005]161號)及市招標辦《關于重新發(fā)布加強投標報名和資格預審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號)規(guī)定,資格預審工作由業(yè)主依法成立的資格預審委員會負責。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據(jù)《關于轉(zhuǎn)發(fā)〈廣東省建設廳關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設立最高報價值辦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號)設置投標最高報價值。最高限價為經(jīng)廣州開發(fā)區(qū)財政局審定的招標預算價。
十三、投標申請人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料詳見附件一《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一式 兩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與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為準)。
十四、投標單位須持企業(yè)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身份證辦理報名。
屆時所有通過資格預審的投標申請人應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準時參加搖珠會(不需搖珠時另行通知),授權代表必須攜帶企業(yè)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身份證出席。如投標申請人未能按時到達搖珠現(xiàn)場,則視為自動放棄本次搖珠,放棄本次投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申請人自負。搖珠會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開發(fā)區(qū)、蘿崗區(qū)交易部見證下進行,具體時間另行書面通知。
十五、投標擔保:本工程投標保證金36萬元,被確定為正式投標人的投標單位應在投標截止期之前將投標保證金交到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開發(fā)區(qū)、蘿崗區(qū)交易部。否則,招標人視其為不響應投標而拒絕其繼續(xù)參與投標過程,并有權報上級建筑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十六、招標人可隨時復核投標人提供的報名資料的真實性,投標單位應積極配合招標人,投標單位不得不配合招標人工作,否則招標人視為該投標單位所提供資料不真實、不響應投標而拒絕投標單位繼續(xù)參與投標過程,并有權上報建筑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處理。
十七、投標人不得擅自不參加開標會,因故不參加開標會的,應在開標會二天前以書面形式告知招標人。否則,招標人視其為不響應投標而拒絕其繼續(xù)參與投標過程,并有權報上級建筑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十八、投標單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標文件中任何違法及不公平內(nèi)容向廣州開發(fā)區(qū)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署名投訴。
十九、本公告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wǎng)站(網(wǎng)址:http://www.gzzb.gd.cn)和 廣州開發(fā)區(qū)網(wǎng)站(網(wǎng)址:http://www.getdd.gov.cn) 發(fā)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也將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wǎng)站和廣州開發(fā)區(qū)網(wǎng)站發(fā)布。本公告在各媒體發(fā)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處,以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wǎng)站發(fā)布的文本為準。
二十、本招標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標文件范本,與范本內(nèi)容不同之處均以下劃線標明,所有標明下劃線部分屬于本公告的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樣的效力。
二十一、注意事項:(1)招標文件購買費用500元/本(工本費概不退還),圖紙押金2000元,具體發(fā)標時間,地點另行通知。(2)報名費用100元/人
招標單位:廣州開發(fā)區(qū)土地開發(fā)建中心
項目代建單位:廣州永和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gòu):廣州市恒茂建設監(jiān)理有限公司
2008年 月 日
投標申請人報名資料一覽表
工程名稱: 投標單位(蓋章)
審核確認: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gòu)接收資料人員與投標申請人代表對以下報名資料共同核對,審核情況屬實。
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gòu) 投標申請人
接收資料人員簽名: 的代表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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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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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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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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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提交
資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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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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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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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欄不需申請人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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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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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建設工程投標報名申請表(不用裝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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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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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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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申請公函(同以下資料裝訂為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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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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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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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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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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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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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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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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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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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及年檢頁的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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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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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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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申請人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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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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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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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資質(zhì)證書副本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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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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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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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或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延期申報受理回執(zhí)復印件(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延期申報受理回執(zhí)只限于《廣東省建設廳關于敦促有關施工企業(yè)做好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延期申報工作的緊急通知》(粵建安函[2008]50號)中規(guī)定的情形才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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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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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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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委派項目負責人的建造師注冊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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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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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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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經(jīng)理安全培訓考核合格證(B類)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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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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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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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師已在廣州市建委備案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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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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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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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類似工程業(yè)績證明材料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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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業(yè)主單位聯(lián)系人電話:
業(yè)主單位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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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標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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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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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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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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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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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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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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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違反本招標公告第九. 8點要求的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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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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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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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09000系列質(zhì)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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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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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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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已在廣州市建設委員會辦妥企業(yè)備案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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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wǎng)上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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