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稱:南堤路工程(市橋三橋至西麗大橋)
二、招標單位:廣州市番禺區基本建設投資管理辦公室
聯系人:梁先生 聯系電話:84634625
招標代理機構:廣州市華建興建設監理顧問有限公司
聯系人:吳先生/陳先生 聯系電話:84820907
三、建設地點:廣州市番禺區南區
四、招標內容、規模及標段劃分:招標內容:南堤路工程(市橋三橋至西麗大橋)的道路工程、橋涵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施工圖紙以及招標過程發出的相關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內容;規模:道路全長約1186m,其中K0+000~K0+280段為城市支路,長280米,路寬22m,雙向四車道設計;K0+280~K0+186.377段為城市次干路,長約906m,路寬為35m,雙向六車道設計。標段劃分:本項目為一個標段。
五、本工程的投標最高報價值為人民幣 37997596元。
六、資金來源:財政撥款
七、報名及報名費用:
投標申請人應于2008年9月28日0:00時至2008年10月9日24:00時登錄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進行投標報名。投標報名費100元。
八、報名及繳納報名費用方式:
1.投標人按照本招標公告附件《番禺區試點項目的外網投標報名指引》,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www.gzzb.gd.cn)會員區用自己的用戶名、密碼登錄,并完成網上投標報名。
2.投標人完成網上報名后,需打印網上投標報名資料(回執),并持回執在2008年10月9日至10月10日16:30時前到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無記名繳交投標報名費,經交易中心蓋章確認后,報名成功。
九、投標人應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的法人營業執照,按國家法律經營;
2.投標人均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按《廣東省建設廳關于敦促有關施工企業做好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申報工作的緊急通知》(粵建安函[2008]50號)要求};
3. 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資質證書,本工程企業資質要求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二級或以上總承包資質;
4、投標人擬委派的項目負責人須持有安全培訓考核合格證(B類),且項目負責人已取得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證書或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注冊專業為市政公用工程,注冊執業單位為本公司。
5.投標人已在廣州市建設委員會完成企業登記手續。資格審查時以廣州市建設委員會網站“廣州市建筑行業企業及機構資質備案數據”內容為準;
6.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的狀態;
7.沒有處于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的處罰期內;
8.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
9.投標人及其有隸屬關系的機構沒有參加本項目的設計、前期工作、招標文件編寫、監理工作;
10.與承擔本招標項目監理業務的單位沒有隸屬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
1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十一、其它有關本項目招標程序的說明:
1.投標申請人應在規定時間按照本招標公告附件《番禺區試點項目的外網投標報名指引》(也可通過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服務指南”專區進行下載),通過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進行投標報名,并持打印的網上投標報名(回執)資料無記名向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繳納報名費用。經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蓋章確認的投標報名回執為投標人進行投標報名的憑證,投標人應妥善保管并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核驗。未按時進行網上投標報名、或未按要求繳交報名費,或未按時經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對報名回執蓋章確認的,將喪失投標資格。
2.本項目不集中組織現場踏勘。招標人將在工程現場設置相應標志及說明,投標人應根據招標文件標明的現場地址,按照圖紙及招標人在工程現場設置的指示標志,自行組織對工程現場及其周圍環境進行踏勘。
3.本項目不組織召開答疑會。投標申請人在查閱招標文件和踏勘現場后,可提出要求澄清的問題,所有問題都應在規定時間內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本工程項目專區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方式提交,提交問題時一律不得署名。招標人(招標代理)將對投標申請人的問題統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將此澄清和解答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http://www.gzzb.gd.cn)“招標答疑”專區發布。投標人應自行留意招標人(招標代理)發布的招標文件澄清、修改或補充內容。
5.投標保證金。投標人應在開標前履行投標登記時向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帳戶以現金支票、銀行匯票、年度投標保證金等有效方式(不得采用現金方式)提交投標保證金。以銀行轉賬方式提交投標保證金的,可以在投標登記當日前向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賬戶提交,在履行投標登記時提交相關單據交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確認并開具投標保證金收訖證明;以現金支票、銀行匯票等方式繳交投標保證金的,應在投標登記時遞交,由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開具投標保證金收訖證明;以年度投標金形式繳交投標保證金的,將由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現場驗證確認。對于不是以投標企業名義繳納投標保證金或未能按時足額提交投標保證金,或提交無效、空頭票據的投標申請人將被視為自動放棄本工程的投標資格。
6.投標登記、開標、評標、資格審查當天工作程序及事項:
(1)投標登記。參加投標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人應按招標文件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到達番禺交易部一樓大廳繳交資格審查文件和投標文件,領取登記號碼,并按登記號碼順序繳交招標文件費200元、圖紙制作費300元和投標保證金50萬元后,履行投標登記。履行投標登記時,應出示按要求填寫蓋章的《廣州建設工程投標報名申請表》、《投標申請人資格自審表》、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限非法定代表人參加時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證、經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確認的網上報名回執以及繳交招標文件(圖紙)制作費收據、繳交投標保證金憑證等資料原件以供核驗。不能提交相關證明、證件等資料原件或未按要求繳納投標保證金、招標文件及圖紙制作費的,招標人將拒絕接受其投標登記。《投標申請人資格自審表》是投標申請人根據招標設置的資格審查條件自行進行的資格審查,投標人自審不合格的,不予投標登記;資格自審表內容經核實有虛假情況的,將沒收投標保證金,并報行政管理部門予以嚴肅處理。
(2)確定下浮率。本標的評標方式為:平均值評標法,不要求編制技術標。在開標前,招標人當眾從0-8號球中隨機搖出三個號碼球(搖出后不再放入),取三個號碼球的平均數(如果是小數,則小數點后按四舍五入原則保留兩位小數)作為下浮百分點數x。平均數低于3%的,按3%計。
(3)開標。招標人將依法對履行投標登記的全部投標人當眾開標。
(4)評標、定標。開標完成后,對所有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即不高于投標最高報價值,不低于投標最高報價值的70%的投標報價),按以下規則確定投標報價平均值:投標人在5-10人的,去掉1個最高值和1個最低值后進行平均;在11-30人的,去掉2個最高值和2個最低值后進行平均;在31-50人的,去掉5個最高值和5個最低值后進行平均;在51-100人的,去掉10個最高值和10個最低值后進行平均;在100人以上的,去掉20個最高值和20個最低值后進行平均。得出的投標報價平均值乘以(100%-下浮點數x%)后得出一個評標參考值,將所有投標人提出的有效投標報價比對評標參考值計算出相應的偏離值(即投標報價減去評標參考值的絕對值)。按照偏離值從低到高的順序,確定前9名由評標委員會專家進行資格審查和投標文件的符合性評審。排名前20名的投標人應當場提供資格審查文件《資格審查文件一覽表》中要求提供的證件原件進行核驗,不能當場提供原件核驗的,將導致資格審查不通過。評標委員會將在通過資格審查和投標文件評審的投標人中,按原投標報價與評標參考值偏離值從低到高的順序,依次推薦前三名投標人為第一至第三中標候選人(投標人出現偏離值相同情況的,報價低的投標人排名在前;若出現報價相同的情況的,采取搖珠方式隨機確定排名次序)。
(5)投標人的投標報價、投標報價平均值、評標參考值、偏離值均精確到“分”。投標人的投標報價出現“分”以下小數的,“分”以下的數值不予計算。若投標報價平均值、評標參考值、偏離值出現“分”以下小數的,按四舍五入方式計算。
7.中標結果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公示,公開接受投標人的監督。
8.招標人向中標人發放《中標通知書》時,中標人的項目負責人必須攜帶相關證件按照招標人指定的時間和地點領取。如項目負責人不到場的,視為自動放棄中標資格。
十二、投標單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標文件中任何違法及不公平內容向以下單位反映:(1)廣州市番禺區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投訴電話(傳真):84898880;(2)廣州市番禺區建設局,電話84833337;(3)廣州市番禺區監察局,投訴電話:84636710。投訴以正式書面投訴文件為準,并署名和加蓋法人公章。
十三、本公告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gzzb.gd.cn)和廣州市番禺區建設局網站(網址:http://js.panyu.gov.cn)等媒體發布,本公告及公告的修改、補充在各媒體發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處,以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發布的文本為準。
十四、投標申請人應自行通過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或廣州市番禺區建設局網站下載本招標公告、招標文件以及圖紙等資料(圖紙只在廣州市番禺區建設局網站提供下載),并按本招標公告、招標文件要求完成投標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