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稱:廣州市華僑外國語學校教學樓2幢(自編A、B棟)工程
二、招標單位:廣州市越秀區教育局(廣州市華僑外國語學校)
聯系人: 劉小姐 聯系電話: 87653994
招標代理機構:廣州建成工程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
聯系人:梁仕智 聯系電話: 88567520
三、建設地點:越秀區華僑新村友愛路1號之一地段
四、招標內容、規模:
4.1招標規模:(1)教學樓1幢(自編A棟):地上3層(部分2層),5325平方米,局部地下1層,652平方米;(2)教學樓1幢(自編B棟):地上3層,2634平方米,局部地下1層,369平方米。
4.2招標內容:房屋建筑工程中各項相關工程等(具體內容以招標人發的招標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為準)。
五、預計發包價:約1800萬元人民幣。
六、資金來源:財政撥款
七、報名及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時間:
2008 年9月27 日---- 2008 年9 月 28 日
上午: 9:00 — 11:30 下午: 14:00 — 16:00 。如報名參加投標的申請人數量過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競爭時,經報工程管轄招標監督機構備案,招標人可以發出補充公告,適當延長報名時間。
八、報名及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地點:
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
九、投標人資格預審合格條件:
1、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按國家法律經營;
2、投標人均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符合《廣東省建設廳關于敦促有關施工企業做好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申報工作的緊急通知》(粵建安函[2008]50號)規定情形的,執行該通知);
3、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
4、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的人員為建筑工程專業貳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或臨時注冊建造師,(未取得建造師注冊證書或臨時執業證書的應符合《關于建筑業企業項目負責人參加投標有關問題的通知》(穗建筑[2008]192號)第二條規定或穗建筑[2008]309號文第二條規定),符合廣州市建委《關于加強項目經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號文)規定,并持有項目經理安全培訓考核合格證(B類);
5、投標人自 2005 總造價不小于1800萬),需同時提供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的中標通知書(中標通知書應由以下單位確認: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施工合同、竣工驗收報告,提供的業績資料必須注明:工程詳細地址,工程規模,建設方名稱、地址及聯系人、聯系人的手機及辦公電話等資料,以方便資格預審委員會將對該業績進行現場考察或咨詢);年 7 月至今在廣州地區獨立完成過質量合格的類似工程業績(類似工程是指第3點所述資質方能承接公共建筑工程[按建質[2007]1號文的規定],工程
6、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的狀態;
7、投標人沒有處于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的處罰期內;
8、投標人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
9、投標報名截止時間 2008 年9月28日前 2年內投標人沒有重大工程質量問題(重大工程質量問題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書面認定為準);
10、投標人及其有隸屬關系的機構沒有參加本項目的設計、前期工作、招標文件編寫、監理工作;
11、投標人與承擔本招標項目監理業務的單位沒有隸屬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
12、所提交資料真實性承諾;
13、投標報名截止時間 2008年 9月 28日前三年內投標人沒有司法機關或紀檢監察機關已書面認定的行賄記錄。
14、關于聯合體投標: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15、投標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16、在廣州市人民檢察院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中,投標人沒有在投標報名截止時間 2008 年9月28日前兩年內被人民法院判決犯有行賄罪的記錄;
17、擬定參加本工程的施工管理人員和架構設置必須滿足廣州市辦理施工許可證的要求,同時為滿足正常施工需要,主要技術人員包括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主辦施工員、造價工程師、質檢員、安全員、資料員,且必須是本公司的員工(須提供人員相關證書、畢業證、身份證及近六個月有效的社保繳費證明材料);
18、提供企業的財務報表(包括2006年、2007年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審計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提供2006年、2007年沒有偷稅、漏稅情況承諾書及企業完稅證明;
19、擬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機械設備需要滿足施工進度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挖土機、載重質量5t或以上的自卸車、砼泵、電焊機、界木機、砂漿機、空氣壓縮機、潛水泵、經緯儀、水平儀、全站儀等,報名時提供機械設備的發票或租賃合同的復印件(原件核對);如為租賃,則應提供租賃合同及相應租賃公司的購置發票;
20、投標人須承諾投標企業及擬擔任本工程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在投標報名截止前已在廣州市建委完成告知性備案(有關企業在廣州市建委辦理告知性備案情況以廣州城市建設網公布為準)。
十、正式投標人的確定方式:采用資審通過方式。
1、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 12名時,取全部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為正式投標人。
2、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超過 12 名時,隨機抽取 12 名成為正式投標人。
3、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不足5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十一、接受報名及資格預審工作執行《關于發布〈廣州市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公開招標正式投標人確定方式的規定〉和〈廣州市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公開招標評標委員會和評標辦法規定〉的決定》(穗建法[2005]161號)及市招標辦《關于重新發布加強投標報名和資格預審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號)規定,資格預審工作由業主依法成立的資格預審委員會負責。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據《關于轉發〈廣東省建設廳關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設立最高報價值辦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號)設置投標最高報價值。
十三、投標申請人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料詳見附件一《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一式貳份,壹份正本壹份副本,若正本與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為準),《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中沒有要求提交的資料,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
十四、投標單位應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準時參加搖珠會,搖珠會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見證下進行,具體時間另行書面通知。
十五、投標單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標文件中任何違法及不公平內容向[廣州市越秀區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辦公室]署名投訴。
十六、本公告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gzzb.gd.cn)發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以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發布。本公告在各媒體發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處,以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發布的文本為準。
十七、本招標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標文件范本,與范本內容不同之處均以下劃線標明,所有標明下劃線部分屬于本公告的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樣的效力。
注:資格審查后,投標人的資格發生變化而不滿足投標人合格條件,在發出中標通知書前,資格的問題仍未解決的,招標人將取消其中標資格。
招標單位:廣州市越秀區教育局(廣州市華僑外國語學校)
招標代理單位:廣州建成工程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
2008年9月23日
附件一: 投標申請人報名資料一覽表
工程名稱: 投標單位(蓋章)
審核確認: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接收資料人員與投標申請人代表對以下報名資料共同核對,審核情況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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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接收資料人員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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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申請人的代表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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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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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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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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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提交資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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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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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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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欄不需申請人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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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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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建設工程投標報名申請表(不用裝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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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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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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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申請公函(必須采用資格預審文件附件一格式)(同以下資料裝訂為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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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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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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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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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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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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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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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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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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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年檢頁的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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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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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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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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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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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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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或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申報受理回執復印件(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申報受理回執只限于《廣東省建設廳關于敦促有關施工企業做好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申報工作的緊急通知》(粵建安函[2008]50號)中規定的情形才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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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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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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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委派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的建造師注冊證書或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或符合《關于建筑業企業項目負責人參加投標有關問題的通知》(穗建筑[2008]192號)第二條或穗建筑[2008]309號文第二條規定的證明材料(必須提供真實可用的查詢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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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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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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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或注冊臨時建造師)安全培訓考核合格證(B類)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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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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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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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派建造師按《關于建筑業企業項目負責人參加投標有關問題的通知》(穗建筑[2008]192號文)第二條規定或(穗建筑[2008]309號文)第二條規定的備案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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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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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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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類似工程業績證明材料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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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申請人在此填寫工程名稱)
工程詳細地址,工程規模,建設方名稱、地址及聯系人、聯系人的手機及辦公電話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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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標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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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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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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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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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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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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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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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違反本招標公告第九.6、7、8、9、10、11、12、13、16點要求的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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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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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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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9000系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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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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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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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主辦施工員、造價工程師、質檢員、安全員、資料員的相關證書、畢業證、身份證及近六個月有效的社保繳費證明材料等招標公告第九.17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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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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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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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007年企業的財務報表等證明材料和2006年、2007年沒有偷稅、漏稅情況承諾書及企業完稅證明等招標公告第九.18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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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及原件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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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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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機械設備的招標公告第九.19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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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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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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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足招標公告第九.20點要求的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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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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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標申請人如提交兩項以上業績資料,可將本表第11項按照原格式擴展。
2、本表一式兩份,一份附于報名資料內首頁,作為報名資料目錄,另一份交回投標申請人的代表。兩份表格中每頁的“審核確認”欄均需雙方簽署。
3、本表原件審核情況欄及備注欄,報名單位須留空,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單位機構審核后填寫。
4、本表中有修改情況,須經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接收資料人員和投標單位代表共同簽署。
5、本表中沒有要求提交的資料及沒有提供業主名稱、地址、聯系人及聯系電話的,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
6、符合《關于建筑業項目負責人參加投標有關問題的通知》(穗建筑[2008]192號)第二條規定的證明材料指:(1)建造師資格證書復印件(應提供原件核對);(2)建設部或廣東省建設廳公布的完成初始注冊或臨時執業證書的公告名單;(3)項目負責人在上述名單內且屬本單位人員并含查詢路徑的說明;(4)在辦理施工許可證之前完成建造師備案手續的承諾書。
7、符合穗建筑[2008]309號第二條規定的證明材料指:(1)項目經理證;(2)①建造師資格證書復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對,不能提供原件核對的,應提供建設部、省建設廳網站公布的建造師注冊名單,或②一級、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人員名單并提供項目負責人在上述名單內且屬本單位人員并含有查詢路徑的說明,或③地級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已通過的一級、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已通過廣州市建委初審的說明;(3)承諾如不能完成建造師執業注冊將承擔全部責任的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