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公告
一、鹽城市亭湖區人民檢察院辦案技術綜合樓工程 已經 鹽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批準建設。工程所需資金為全額財政撥款并已到位。現邀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本項目土建、一般安裝工程施工的投標報名。
二、鹽城市亭湖建設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三、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鹽城市亭湖區人民檢察院辦案技術綜合樓工程。
(2)工程地點:亭湖經濟開發區希望大道西側新豐村三組境內。
(3)工程規模:建筑面積約10800平方米、框架結構地上八層地下一層。
(4)質量標準:合格;質量目標:確保“市優質”,力爭“揚子杯”
(5)本標段計劃開工時間:計劃2008年9月20日開工,要求工期280日歷天。
(6)標段劃分及招標范圍:本次招標工程為一個標段。招標內容為鹽城市亭湖區人民檢察院辦案技術綜合樓工程土建、一般安裝工程的施工。土建工程中除樁基(已專業發包)、以及外墻幕墻和室內重點部位裝修等二次深化設計項目外,現有圖紙已設計的土建項目(除樁基)均在本次招標范圍內;一般安裝工程中除特種設備、需深化設計的專業工程如弱電智能化等另行招標外,現有圖紙已設計的安裝項目均在本次招標范圍內(上述項目的預埋工程含在本次招標范圍內)。詳細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和圖紙為準。
(7)本次招標的中標單位作為鹽城市亭湖區人民檢察院辦案技術綜合樓工程的總包管理單位,對與本項目相關的其它專業工程(樁基工程、裝飾裝璜工程、弱電工程、消防工程、特種設備安裝等工程)負有總包管理和配合的責任,協調工程施工過程中總包單位與各專業承包隊伍及各專業承包隊伍之間的矛盾。負責收集整體工程竣工資料,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對工程總體質量、安全負相應責任。總包管理配合費在招標文件中予以明確。
四、凡具有承建本招標工程項目能力,并具備以下規定資格條件的企業,均可對上述招標工程項目向招標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只有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能參加投標。
五、投標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1、投標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投標申請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三級及以上施工資質等級,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2、項目經理資質等級:具有相應三級及其以上資質等級,并具有項目經理安全考核合格證(B類)。目前無在建工程(如發生投訴或反映,被反映人須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該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的書面證明)。三級項目經理投標時應提供項目經理崗位聘用證書;二級及以上資質的項目經理投標時應提供建造師注冊執業證書或臨時執業資格證書,證書未發放到位的,應出具省轄市建設(建筑)行政主管部門或省有關廳、局業務部門出具的注冊建造師執業證明;通過資格預審的項目經理投標時不得更換。
3、投標申請人須保證項目經理及項目部人員均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報名時須提供擬報名項目經理和項目部人員(合計至少3人)2007年以來在本單位向勞動保險部門交納的養老保險原件及與本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
4、資格預審合格的外省(直轄市、自治區)投標申請人,在投標時按招標文件要求應將江蘇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驗資格(資質)手續原件放入一號標書內隨投標文件一起遞交。如未遞交者,其標書作無效標書處理。
5、投標申請人和項目經理在2005年1月1日以來至少有一項市優質(含市優質)以上質量等級的類似工程業績[類似工程是指單體建筑面積不少于8000平方米的框架結構民用建筑工程(住宅工程除外)]。如投標人所提供的一份業績合同中有多個單體工程組成,以單體建筑面積最大的為準,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體現項目經理姓名,建筑面積應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或中標通知書、或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書中體現。
6、本次招標招標人一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報名。
六、本項目符合資格條件的報名申請人少于9個(不含9個)時,招標人依法重新發布公告;如果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多于9個(含9個)時,則招標人將通過邀請所有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或通過隨機抽簽方式從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中確定不少于9家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
七、本項目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
八、公告發布后,凡具備以上主要資格條件,并自愿參加本工程投標報名的申請人,到鹽城市亭湖建設咨詢管理有限公司(鹽城市海龍北路海龍大廈五樓。聯系人:仇實,聯系號碼:0515-88239126)領取 “鹽城市亭湖區人民檢察院辦案技術綜合樓工程土建、一般安裝工程資格預審文件”格式,并于2008年8月15日16時至2008年8月22日16時前,將下列資料按規定裝入“投標報名資料袋”(投標報名資料袋無須密封,但封袋上應明確注明“鹽城市亭湖區人民檢察院辦案技術綜合樓工程土建、一般安裝工程資格預審申請材料”字樣)中,投至鹽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鹽城市行政服務中心三樓,鹽城市鹿鳴東路6#)的“1號建設工程投標報名箱”中。除本公告特殊約定外,投標人提供的資料中缺下列(1)、(2)、(3)、(4)、(5)、(6)、(7)、(8)項資料任意一項者將被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1)投標申請人報名授權委托書原件;(2)已填寫的鹽城市亭湖區人民檢察院辦案技術綜合樓工程土建、一般安裝工程施工公開招標資格預審文件原件,一式三份;(3)投標申請人資質證書(副本)原件、營業執照(副本)原件;(4)投標申請人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5)二級及以上資質的項目經理的建造師注冊證書或執業證明原件,或三級項目經理崗位聘用證書原件;(6)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原件;(7)投標申請人遞交的擬報名項目經理及項目部成員(合計至少3人)2007年以來在本單位向勞動保險部門交納的養老保險原件及與本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8)證明投標申請人和項目經理滿足本公告第五條主要資格條件中第5項要求的業績材料原件,應包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標通知書、對應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材料、獲獎證書或文件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9)投標申請人認為需要提供的其它資料。
以上(1)(2)項材料原件及(3)至(9)項材料復印件應一式三份裝訂成冊。
九、投標申請人必須按招標公告要求提供真實、齊全的資料,招標人將對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和其提供的資料逐一進行核實。如發現不按要求報名或提供的資料不真實等,將視為資格預審不合格。投標申請人如有違反《鹽城市市場廉政準入規定(試行)》中規定情形的,將被取消投標資格。
十、招標人可能將對預審初審合格的投標人和項目經理的綜合情況進行調查或實地考察,在調查或考察過程中如發現資格預審資料有虛假或有不良行為記錄的,則按資格預審不合格處理。為便于招標人的調查或考察,請投標申請人在資格預審資料中提供:項目經理的工程業績和投標人的在建工程所在地的詳細地址、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的姓名及聯系方式。
十一、招標人資格預審結束后將以書面或電話方式通知投標申請人領取《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或《資格預審結果通知書》。
十二、招投標監督管理機構投訴電話:
鹽城市招投標管理委員會辦公室:0515-83080019
鹽城市建設局建設工程招投標辦公室:0515-88587313
招標人(公章): 招標代理機構: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聯系人: 聯系人:劉傳
聯系電話:0515-88321278 聯系電話:0515-88239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