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工程建設項目材料采購招標公告
1、鹽城市城南新區開發建設指揮部的城南新區環湖二路工程(解放南路—躍馬路)已經鹽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鹽發改審[2008]97號)批準建設。工程所需資金來源是自籌,已落實?,F就該項目路牙材料采購及其伴隨服務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擇供應商。
2、江蘇天元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3、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鹽城市城南新區環湖二路(解放南路—躍馬路);
(2)工程規模:道路全長約1700米, 其中路牙材料費約300萬元;
(3)要求工期:計劃2008年8月開工,服從項目建設工期要求。
(4)發包范圍:環湖二路的路牙材料采購及其伴隨服務,詳細內容以招標人提供的招標文件及清單為準。一個標段。
4、投標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1)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具有本次招標采購的路牙及人行道板石材供應能力的獨立法人(營業執照中的經營范圍須包括此項內容)。
5、本次招標招標人一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報名。
6、本次招標采用 資格預審、全數法入圍辦法。
7、公告發布后,凡具備以上主要資格條件,并自愿參加本工程投標報名的申請人,到江蘇天元造價咨詢有限公司領取“報名授權委托書”和“資格預審文件”格式,并于2008 年8月12日 15:00 時至2008 年8月19日16:00 時前(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將下列資料按規定裝入“投標報名資料袋”中,投至鹽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鹽城市鹿鳴東路6號三樓)“建設工程二號投標報名箱”中。除本公告特殊約定外,申請人提供的資料中缺下列資料任一項者,將被視為資格預審不合格。
(1)授權委托書原件;(2)已填寫的《鹽城市城南新區開發建設指揮部環湖二路路牙及人行道板材料采購資格預審文件》原件(一式二份);(3)投標申請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或經鹽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核驗的復印件;(4)投標申請人認為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8、投標申請人必須按要求按時提供真實、齊全的資料,招標人將對投標申請人提供的資料逐一進行核實,如發現提供的材料不真實,將視為資格預審不合格。投標申請人如有違反《鹽城市市場廉政準入規定(試行)》中規定情形的,將被取消投標資格。
9、資格預審結束后,請投標申請人到江蘇天元造價咨詢有限公司領取《資格預審結果通知書》或《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如在規定時間內未領到本通知的,請在三日內主動向招標人或江蘇天元造價咨詢有限公司查詢,逾期責任自負。
10、資格預審合格的外省(直轄市、自治區)投標申請人,在投標時應按招標文件要求將江蘇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驗資格(質)手續原件放入一號標書封袋內隨投標文件一起遞交,如未遞交者,其標書作無效標書處理。
11、評標辦法:采用經評審的最低價法。
12、招投標監督管理機構投訴電話:0515-83080019、88587313。
聯系人:劉德隆 聯系人:吳長權
聯系電話:0515-88116087 聯系電話:0515-8835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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