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石雕損毀事件僅有怒批還不夠
點擊數:1646 發布時間:2013-05-30 來源:長沙晚報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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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昨日報道了一起發生在長沙關于石刻人物的“無頭公案”。人民路立交橋西南角的一堵文化墻,再現了長沙城南一帶的歷史街景和民俗人物。然而,這幅被當地居民稱為“瀟湘八景”的浮雕上,竟然有49個石刻人像被“梟首”。
這處文化墻雖稱不上是文物,但浮雕上刻有城南書院、白沙井等歷史地標,也有火宮殿、九芝堂、廣林炒貨鋪等本土老字號,街邊店外還刻著上百個栩栩如生的市民,可謂重現了老長沙熱鬧喧囂的市井生活。本來,這浮雕上的一個個場景,都在轉述有關老長沙的一份獨特歷史記憶;而當下那些被“梟首”的人像,卻無聲地述說了一個慘不忍睹的現實——總有一些素質低下的人,正在破壞我們為塑造文明、建設文化而努力的成果。
類似這樣的“無頭公案”在全國范圍內屢見不鮮,單說最為知名的“三大石窟”,我們在游覽時,三五步之內就會看到被人“取了首級”、“削了五指”的佛像。如此重要的文物尚且遭此劫難,那些出現在一般公共設施、建筑或園林植物上的“到此一游”就更是不計其數了。
我們對“公民素質”的批評已經不少了,然而,事實證明,把提高素質的指望單純寄托在激烈的批評上,試圖用溫和教育、以暴制暴、以罵對罵等方式,阻止那些伸向公共設施的“黑手”,似乎收效不大。當前,尤須建立、完善和落實保護城市公共設施的法律法規。
其實,在城市文化的保護上,歐洲有不少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在歐洲國家,父母在孩子很小的時候,就會不斷教育其保護文物的重要性;等孩子長大后,又會從法律層面理解破壞文物的可能后果。二戰時,有不少將領為了保護名城,而宣布這些城市為“不設防城市”,并另辟戰場。正是這種根深蒂固的對文化和歷史的敬畏,使得歐洲即使作為主戰場,也能夠近乎完整地保存下包括羅馬、巴黎、布拉格在內的一大批歷史文化名城。可見,文明素質的鍛造需要一代代人不懈的努力,而非僅憑怒批就能一蹴而就。
此外,在現實生活中,還存在許多有損市容市貌卻還稱不上犯罪的行為,人們習慣以罰款的形式,對這種行為進行事后處罰。但事實證明,這種方法收效甚微。其實,我們不妨效仿臺灣推出的“清洗令”。這是一種“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教育思路,破壞公共設施者一旦被逮著,就會被要求清洗或修復自己損壞的設施,從而讓他們在吃夠苦頭后,真心不敢再犯。
當然,我們絕不能只提出對市民的要求,還應該審視市政部門的作為。據悉,文化墻遭損毀后,記者曾經聯系天心閣公園管理處、天心閣社區、天心區市政局,以及長沙市道路橋梁管理處四個部門,以求盡快修補浮雕,可最后得到的結果卻是,沒有一個部門愿意出面為此事負責,這些部門給出的理由更是讓人哭笑不得。按照律師的說法,像街道景觀這樣的公共設施,當地政府都可指定某職能部門管理,出現如今這種管理上“踢皮球”的局面,實屬不該!當務之急,有關部門應立刻明確管理職責歸屬,及早啟動文化墻的修繕工作,早日尋回老長沙記憶里鮮活而完整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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