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數:1497 發布時間:2013-01-14 來源:寧德晚報
敖江流域范圍內停止審批新、擴建建筑飾面石材開采項目;停止規劃新的建筑飾面石材加工集中區;石材廢料(渣)堆放場管理實行終身責任制……近日,寧德市政府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敖江流域(古田段)水環境綜合整治的實施意見》,明確將整治重點指向了石材行業的綜合整治。 根據整治總體目標,2013年起,敖江流域古田段水域功能達標率達到95%以上,交界斷面水質濁度≤60度的比例達到90%以上;著手創建一批國家級、省級生態鄉鎮和市級以上生態村,水源水質和農村人居環境得到有效改善;敖江流域(古田段)建筑飾面石材企業做到內部廢水“零排放”、公共污水處理設施達標排放。廢料和廢渣等固體廢物統一清運、集中規范處置并減量化、資源化,礦山生態環境逐步修復。 我市確定的整治重點中,除了加強石材行業綜合整治外,我市還將在保障飲用水源地環境安全、引導畜禽養殖業有序發展、強化生態環境建設與保護等方面“使力”。 開采期限 實施四年退出機制 寧德市將實施建筑飾面石材礦山開采限期四年退出機制,意見明確規定,敖江流域范圍內停止審批新、擴建建筑飾面石材開采項目,現有建筑飾面石材礦山采礦權到期后不再辦理采礦權延續登記手續。 同時,還要開展礦山礦點清查、登記造冊。取締所有無證、超期開采、未達到最小開采規模、及非法違法采礦的礦山(礦點)。有證開采礦點應編制礦山生態恢復治理方案,繳納礦山生態恢復治理保證金,對于不落實安全評價、環評及環保“三同時”、水土保持要求,造成環境污染、水土流失、“青山掛白”等現象的,當地政府應責令業主限期整治、恢復生態,逾期未整治到位的停止開采;對找不到原業主的廢棄礦山(點),由當地政府組織治理恢復。 加工集中區 規范現有“一園七區” 意見提出,要規范建設和管理建筑飾面石材加工集中區,停止規劃新的建筑飾面石材加工集中區。 對于現有集中園區,我市將進一步規范建設。現有集中園區主要是,芝山工業園區、棋坪洋、新村、溪尾洋、西洋、東際、黃金嶺、長垅(簡稱“一園七區”)。意見要求,古田縣政府要制訂實施建筑飾面石材加工集中區建設規范,統一“一園七區”的污水集中處理設施與配套污水管網、中水回用系統的建設標準,明確“一園七區”管理要求和監管機構建設。2013年3月底前“一園七區”應全面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并規范運行,加強集中區內初期雨水的收集處理;2013年底前仍未完成規范化建設要求的集中區,區內所有企業應停產,直至集中區達到規范化建設要求。 6月底前未達標停產關閉 我市將全面清理規范建筑飾面石材加工企業,意見要求,石材加工企業要加強日常管理。廠區車間、路面的石粉廢渣日產日清,生產廢水切實做到“零排放”;對集中區內現有但未達到建設標準的建筑飾面石材加工企業,要限期整治;整治未達標期間,繼續征收差別電價,2013年6月底前仍未達標的,應予以停產關閉。 此外,今后,要進入集中區內的建筑飾面石材加工企業還得夠“格”。我市提出,要提高集中區內建筑飾面石材加工企業建設標準,重新核定入園區建筑飾面石材加工企業建設規范、工藝要求及最低產能標準。 石材廢料(渣) 堆放場管理實行終身責任制 意見還提出,要加強石材廢料(渣)堆放管理。石材廢料(渣)堆放場管理實行終身責任制。 古田縣政府要對現用和廢棄的石材廢料(渣)堆放場開展清查、登記造冊,認真分析排查每個堆放場的環境安全隱患,按照“一場一策”盡快整改到位、及時驗收,確保地質安全,避免二次污染。 2013年6月底前現用石材廢料(渣)堆放場仍未完成整改或規范化建設的,暫停其接納石材廢料(渣)的堆放,直至整改或達到規范化建設要求。對找不到原使用單位的石材廢料(渣)堆放場,由當地政府在2013年底前完成覆土和植被綠化。 此外,古田縣政府應組織相關部門及有關鄉鎮全面清理沿江、沿溪、沿路兩側堆放的石材廢料(渣)。加強對石材廢渣運輸車輛的管理,未落實防塵和防泄漏措施的車輛不得上路。
未達標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