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數:11542 發布時間:2009-01-04 來源:中國石材之窗
日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發布了關于調整《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2009)》的公告,從2009年1月1日起將大理石及相關19個商品編碼的石材制品調出法定檢驗目錄,徹底終結了通關程序中對大理石及相關19個商品編碼的石材制品的放射性檢驗。 此次部分石材制品調出法定檢驗目錄的原由是2005年幾家國內大型進出口企業向協會反映,海關對企業進口石材荒料放射性檢驗既延遲了通關時間又增加了企業的負擔,尤其是我國石材產品每年進口金額中約60%是用于進口大理石荒料和大理石制品,而大理石根本不存在對人體有害的放射性,海關對這類產品實施出入境檢驗檢疫監管是沒有意義的。協會秘書處根據企業的意見和會長辦公會的要求,積極收集有關資料,組織業內專家提出了大理石根本不存在對人體有害放射性的理論性論證意見,并依據國家相關標準沒有對大理石進行強制性放射性檢測的要求,從技術層面和國外經驗等多方面向國家質檢總局有關部門反映企業訴求。 在兩年多不間斷地奔走呼吁過程中,協會共先后四次向有關部門報送了建議取消進口大理石放射性檢驗的文件,并通過多種渠道反映此問題,最終得到了相關部門的重視和理解,在2008年底發布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2009)》公告中,才將大理石及相關19個商品編碼的石材制品調出法定檢驗目錄。這是協會通過不懈努力,反映企業訴求,為行業和企業發展創造良好外部條件辦的又一件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