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數:2131 發布時間:2006-12-06 來源:國際商報
今年9月15日起,國家取消部分石材產品的出口退稅,并將部分石材列入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這將有利于規范行業秩序。據海關統計,1至10月,福建省進出口石材895.5萬噸、價值18.07億美元,分別比去年同期增長12.3%和27.8%。1至10月,福建省出口石材617.5萬噸,同比增長4.2%;價值12.96億美元,增長24.9%。進口石材278萬噸,增長35.6%;價值5.11億美元,同比增長35.7%;主要出口至日本、臺灣和韓國。印度、土耳其和巴西為主要進口來源地。 出口退稅及加工貿易政策調整對福建省石材進口影響不小。取消出口退稅將沖擊大部分石材出口。從出口數據看,1至10月,福建省出口涉及取消出口退稅的石材558.8萬噸,下降0.8%、價值10.1億美元,增長15.5%。 增補石材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對石材進出口影響不大。根據海關總署等部委2006年82號公告,板巖等商品被列入加工貿易禁止進口類商品,大理石、花崗巖荒料等商品被列入加工貿易禁止出口類商品。1至10月,福建省板巖等商品以加工貿易方式進口128.5噸,大理石、花崗巖荒料等以加工貿易方式出口僅有28.4噸,在福建省石材進出口中所占比重較小。 由于礦山開采企業進入門檻低,造成企業規模小,且長期以來礦山本身投入不足,開采方法與技術裝備水平不高,導致當前石材企業的規模、技術水平和分布呈現“小、土、散、亂”的特點,粗放型的加工也導致石材資源和生態環境遭到了嚴重破壞。企業缺乏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和參與國際競爭的能力,當前石材產品缺乏差異性,石材生產企業權益意識薄弱,互相模仿、惡性價格競爭情況嚴重,低價競銷情況突出。國家取消部分石材產品的出口退稅,并將部分石材列入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這對規范行業秩序、保護我國石材資源、優化產業結構具有重要的意義。業內人員建議,要以出口退稅政策調整為契機,實現石材行業的可持續發展。福建省石材行業應積極響應國家政策調整方向,實現石材行業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