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數:2998 發布時間:2005-11-30 來源:新華網福建國稅之窗
2005年晉江市石材行業自6月份起試行“以電計稅”管征辦法,取得了初步的成效,6-10月計入庫增值稅1712萬元,同比增長76%,比前五個月增長95%。主要做法:一是改變過去“以機定額”辦法,按耗用每度電計算核定應稅銷售額。二是規范石材行業委托加工業務管理。三是加強監管。實行納稅申報時附送《以電計稅企業用電情況月報表》,并對業戶的變壓器、電表、戶名、是否合用變壓器等信息進行采集,同時以電費憑證作為停歇業管理的監控手段。四“雙軌管理”,納稅人實際銷售額超過規定辦法計算核定的應稅銷售額時,必須如實申報納稅,否則視同偷稅按《征管法》有關規定處理。對查賬征收的納稅人比照規定實行銷售額跟蹤管理,發現納稅人用電量與申報納稅情況差距較大等異常情況的組織下戶核查,加強納稅評估。五是實施“導”的方針,及時跟蹤環評信息,引導具備一定規模取得營業執照的納稅人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施文造)